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湖南省选派工作的通知》(湘教办通〔2018〕27号)精神,现就我校2018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选派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自我发展需求、较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的我校在职教师。
2.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列入我校重点培养计划的“百名英才支持计划”的学术骨干或青年骨干教师等(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3)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以上年龄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1月1日。
二、有关要求
1.国内访问学者采用脱产形式参加为期一年的访问研修。各部门、各单位在确定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时应充分考虑被推荐人的教学、科研任务及其他工作安排,确保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被录取后能按时到接受学校报到并参加脱产研修。
2.访问学者的指导老师必须是《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导师信息库》中的相关导师。为提高录取率,要求申请人员与接受学校导师事先进行沟通,出具导师签名的同意接受书面意见书后再填写《推荐表》。接收学校、学科及导师目录可以在在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站(http://www.train.whu.edu.cn/)上查询和下载。
3.在访问学者返校工作一年内学校对其教学科研发展情况和培养效果进行检查评估。
三、推荐选拔程序
1.各部门、各单位按选派条件择优推荐1人,有师范专业的院部可增报1名学科教学论教师。
2.校学术委员会组织评审,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2名人选(包含1名学科教学论教师)。
3.学校向省教育厅上报推荐材料,由省教育厅审定后再报送教育部武汉中心。
本次推荐指标范围内未入选者优先纳入2018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省本级)推荐人选。
四、材料要求
1.《2018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一式两份(附电子版);
2.《2018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一份(附电子版);
3.被推荐人导师同意接受书面意见书一份;
4.科研成果和其他有关证件(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高校教师资格证、身份证、荣誉证书等)复印件并装订成册一份;
5.所有申报材料4月9日报送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发送至dysfrsc@126.com,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人事处师资科谭永;电话:88228215
附件:1.2018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2.2018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人事处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