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师范院校。学校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有“千年学府、百年师范”的美誉,学校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是中国共产主义运动、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策源地和中国现代师范教育的摇篮之一。学校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国家级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基地、国家级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湖南省小学教师培养培训和教研教改基地、湖南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和学校事业发展规划,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任教师共59名,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督指导下,学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工作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组织协调实施人才招聘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办法进行。
三、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职称、年龄和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5.接收的毕业生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境外学历须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招聘岗位、职数及要求(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校园网等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30日至2018年3月18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请应聘者登陆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人事处网页(http://rsc.hnfnu.edu.cn/),点击“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后对照应聘的岗位类别,按照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人事处网页公布。
所有参加考试人员须携带相关材料原件(身份证,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以及该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材料原件)以供核查。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的比例。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根据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采取教学及素质考核和学术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教学及素质考核和学术评议各占综合成绩的50%。
教学及素质考核采取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水平、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考核,总分100分。
学术评议主要对应聘人员提供的科研成果及其科研能力、学术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评议,总分100分。
设置综合合格分数线为75分(含75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应聘资格。考试结果在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人事处网页公布。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顺序,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学术评议成绩排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主要考察其遵纪守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及是否违反政策法规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以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校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福利及校内绩效工资等待遇。同时根据其科研成果,学校为新聘用的博士提供人才引进待遇,详见《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引进博士暂行办法》。
咨询电话: 0731—88228215(人事处陈老师)
举报电话: 0731—88228206(校监察处)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2018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