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7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并做好宣讲工作。
一、申报对象
我校正式在编在岗并且参加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获得合格证的任教人员。
二、申报程序
申报人员自己上网下载填写打印有关表格。所有表格必须按照“填写说明“规范填写,需粘贴照片处贴好照片,所有上交的照片必须是和“申请表”上的电子照片同版。根据省教育厅安排,申请人在4月10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点击右上侧“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根据系统提示注册(网上申报账号密码自己一定要牢记)。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认定机构为湖南省教育厅。申请人应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在网报系统中上传提交近期免冠照片(要求为jpg格式电子照片,规格为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内,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申请人须在网报系统中填报本人手机号码或其他有效联系方式的信息。申请人对填报的信息核对无误后,自行在网报系统中生成《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用A3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三、需上交的材料种类及说明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说明:申请表上的单位名称须跟学校行政公章上的名称一致,面试试讲一栏须体现结论和组长的签名。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聘用合同书等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说明:①在职教师提供聘用合同和本校缴纳社保的证明。②拟聘教师提供学校聘书、副高以上职称证书、两年教学任务证明和外聘单位的聘用合同。③聘用合同书是指人事部门统一制作且具有劳资关系法律效应的合同凭据,劳务派遣和聘书等不能视为同效;聘用合同书上要注明在教学岗位,没有注明的提供合同期内一个学年的课程表。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说明: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的学历认证。
5.普通话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说明:副高职称及以上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可不提供。
6.体检表(原件一份)
说明:体检须为当年进行,且表格上要有医生签署的“合格”结论。
7.《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份)
8.《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9.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各一份)
说明:仅师范类专业提供《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拟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含副教授)、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可不提供。
四、材料整理要求
1.申请人提交的上述材料应依次装订成册(第1项材料和相关证件原件除外)。
2.填写工整,不得任意涂改。报送的材料真实、完整、一致,不得漏项。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体检表须用A3纸正反面打印,不准使用装订针。
4.所有复印材料均使用A4纸复印。
5.申请人复印件材料上交后不再退还,请自行备份。材料不合要求,一概不予受理。
五、其它事项
1.请申报人员于3月底前到长沙市第四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要求:工作日上午7:30-9:00,费用自理。因为要验血,请不要吃早饭,需带下载贴好照片的体检表、本人身份证,体检结论合格表装订到申报材料里。
2.申报人填写“2017年湖南省非受委托高校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见附件),并注明(姓名+教师资格)发电子稿到邮箱rsczc@163.com。
3.请申报人员带1寸彩照2张(与“申请表”上的电子照片同版)、费用60元(请自备零钱)到人事处来报名,并领取岗前培训合格证书等。
4.交材料时间:2017年4月14日
5.申报地点:人事处办公室。
联系人:陈英老师,联系电话:88228215 。
附件:2017年湖南省非受委托高校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
上一条:关于组织我校教师参加2017年湖南省高校硕士研究生导师高级研讨班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7年我校政工人员专业知识考试工作的通知